

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於今(10)日發放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,符合資格的被保險人可一次性領取3萬9,522元。根據規定,女性被保險人在國民年金加保期間分娩或早產,且未領取其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者,即可申請此項補助。給付標準為月投保金額(目前為1萬9,761元)的兩倍,即一次發給3萬9,522元,若生育雙胞胎,則發給四個月的金額,約7萬9,044元;三胞胎則發給六個月的金額,依此類推。
申請期限與方式
依據《國民年金法》第28條規定,生育給付的請求權時效為5年,自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次日起算,必須在此期限內提出申請,逾期將不予給付。

放寬退保後申請條件
衛生福利部於去年4月15日發布函釋,放寬申請條件:若被保險人在國民年金加保有效期間懷孕,於退保後1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分娩或早產,且未領取其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者,仍可依規定申請生育給付。此項規定自發布日起5年內可追溯適用。
其他即將發放的津貼
根據勞保局行事曆,4月還有多項津貼將陸續發放,以下是部分時程:
- 4月15日: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
- 4月17日: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、農民月退休儲金
- 4月18日:農民月退休儲金、老農津貼
- 4月24日: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預定入帳日
- 4月25日: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基本保證年金、國民年金保險原住民給付
- 4月29日:勞保年金給付、災保年金給付、災保失能照護補助、勞退月退休金(首發案)
- 4月30日: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、國保身心障礙年金給付併計勞保年資、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、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、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、國民年金保險遺屬年金、國民年金保險身心障礙(基本保證)年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