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政中心/台北報導
為加強防制施用毒品後駕車行為,維護道路交通安全,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配合警政署政策,導入唾液毒品快篩試劑,並於11月6日、7日舉辦「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執法教育訓練」。課程邀集各分局及保安警察大隊幹部與第一線執勤員警參訓,透過實際操作與法規討論,強化執法技能與應變能力,為毒駕執法新制實施預作準備,展現警方維護公共安全的決心。

北市警局統計,114年1月至9月共查獲施用毒品後駕車案件954件,較113年同期增加831件。警政署指出,此增幅主因為刑法修正公共危險罪中新增「毒駕」規範,明確以尿液毒品濃度作為移送依據;交通部近期亦修正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》第19-4條,納入唾液毒品快篩檢測程序及拒測罰則,提供執法依據,使警方得以即時判斷駕駛人是否施用毒品。

臺北市警察局引進的唾液毒品快篩試劑,可檢出大麻、依托咪酯類、FM2、愷他命、安非他命、喵喵及鴉片等7種常見毒品,具備檢測快速、操作便利及即時反應等優勢。未來若駕駛人快篩呈陽性,警方將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開立毒駕舉發單並移置保管車輛;若拒絕檢測,將處以新臺幣18萬元罰鍰並吊銷駕照。警方並將依「人車分離」原則,確保潛在危險駕駛不再上路。
臺北市警察局表示,為確保新制順利實施,已持續辦理分梯次教育訓練及宣導課程,使執法人員熟悉檢測流程及法規規範,待中央公告施行後即可無縫接軌執行。警方將持續強化執法能量與宣導作為,以科技與專業並進的方式,有效防制毒駕行為,守護市民生命與行車安全。
內容來源:找新聞

